答: - 什麼是垃圾?

現在被稱為垃圾郵件或“垃圾郵件”所有類型的未經請求的通信,電子方式進行。

這意味著任何不請自來的垃圾郵件,通常有提供,出售或試圖產生的產品,服務或業務的興趣。 雖然它可以以各種方式進行,最受一般市民使用的是通過電子郵件。

完成後集體,這種行為尤為嚴重。

西班牙法律,禁止未經事先同意發送商業信息法“第34/2002年信息社會服務作為一個指令31/2000/CE的換位和依法15/1999年12月13日的數據保護。

通過互聯網(通過電子郵件)或移動(SMS和MMS),可能不願透露姓名的航運成本低,速度與傳輸量達到預期的和潛在的,允許做法是濫用和不分青紅皂白地開展。

在其第21.1條的信息社會服務法“,明確禁止發送廣告或促銷電子郵件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,以前沒有被要求或明確授權的收件人其中。 也就是說,禁止直接或間接促進貨物和服務的公司,組織或個人進行貿易,商務,工藝或專業通信,但這項禁令是在第二段的異常條,授權時有事先的合同關係,涉及到同類產品的裝運。 因此,發送不請自來的商業通訊,可能是輕度或嚴重侵權的LSSI。

除了違反了信息社會服務法,垃圾郵件的做法意味著違反隱私和數據保護法的違反,因為它應該被銘記可以被視為個人資料的電子郵件地址。

目前在所有歐盟推出“32/2003 34/2002號法律修改的若干條款的電信普遍實施,2002年7月12日(指令58/2002/CE)電訊隱私指令“選擇”的原則,即發送商業電子郵件的人事先同意。 因此,裝運任何廣告的目的是同意的規定,除非事先的合同關係和主體對不表達自己的意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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